一、企业环保信息基本情况
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,位于广州经济开发区广州科学城香山路31号,是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扬子江香港有限公司的合资子公司。公司注册资本1450万美元,占地面积114951平方米。公司自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,在用废气治理设施8套(包含油烟处理设施,不包含设备自带除尘设施,其中研究所及经营大楼食堂未运行,废气处理设施目前暂停使用),危废库1间,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仓库3间。
二、主要污染物
1、水污染物主要有:pH、COD、NH3-N、TP、TN、SS、BOD5、急性毒性、总有机碳。
2、废气污染物主要有:颗粒物、SO2、NOx、烟气黑度、有机废气、氨、硫化氢、氯化氢、臭气浓度、油烟。
三、污染物排放标准
3.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
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,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,最终排入珠三角河网水系中的珠江前航道。
常规污染物执行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 31962-2015)B级标准和广东省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6-2001)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中较严值的要求;特征污染物执行《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1908-2008)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。
表1废水常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(单位:mg/L,pH无量纲)
表2 废水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
“*”: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一致
3.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7823-2019)“表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”的相关要求;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7-2001)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。
表3 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2024年3月12日前锅炉产生的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烟气黑度满足广东省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44765-2019)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,2024年3月12日起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执行表3特别排放限值。
表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NH3、H2S、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表2及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7823-2019)表2 标准,厂界无组织执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。
表5 恶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TVOC、非甲烷总烃、氯化氢气体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7823-2019)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,厂界氯化氢参照执行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7823-2019)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相关要求;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参照排放执行广东省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》(DB44/27-2001)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7822-2019)附录C的NMHC特别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。
表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表7 厂区内厂房外废气排放标准
食堂油烟执行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(试行》(GB18483-2001)标准。
表8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
3.3噪声污染排放标准
项目运营期厂界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2类标准(即昼间≤60dB(A),夜间≤50dB(A))。
四、监测情况
2024年,公司对生产车间、化验室、污水站、危废库等均开展了环境监测,具体监测情况如下图。
五、监测结果
1、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
全年共监测废气污染物10项,包括颗粒物、SO2、NOx、林格曼黑度、非甲烷总烃、氨、硫化氢、氯化氢、臭气浓度、油烟,达标率100%。
2、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
全年共监测废水污染物9项,包括pH、COD、NH3-N、TP、TN、SS、BOD5、急性毒性、总有机碳,达标率100%。
全年共监测雨水污染物3项,包括pH、COD、NH3-N,达标率100%。
3、厂界噪声监测结果
全年共监测厂界噪声8次(昼夜各4次),达标率100%。
六、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置
1、危险废物的处置
公司危险废物产生于生产车间、化验室、污水站等,包含不合格报废药品、有机废液、废活性炭、实验室废液等,与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、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,由东莞市新东泰物流有限公司、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、东莞华粤智慧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运输,危险废物均合规处置。
公司建设危废仓库一间,面积为43m2,贮存能力为40吨,地面满足防腐、防渗等要求,设置黄沙箱、灭火器、视频监控、废气处理(活性炭吸附)等设施,废气处理设施全年正常运行,危废仓库地面无开裂等情况。
2023年年底危险废物库存量为1.7651吨,2024年全年产生危险废物23.85252吨,委外处置23.4782吨,2024年年底危险废物库存量为2.13942吨。
2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
公司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仓库3间,满足防风、防雨等要求。
2023年年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库存量为16.1115t,2024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10.3695吨,委外处理及外售量为126.481吨,2024年年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库存量为0吨。
可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(纸皮、塑料、金属等)委托广州市朝发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;不可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(废药材、药渣、空调过滤器等)委托广东卧龙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处理,龟鳖组织委托广州环净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合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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